【专家点评】
《就业促进法》的颁布,旨在稳定就业形势,缓解就业压力,促进良性、和谐就业环境的形成,其中明确规定,因民族、种族、宗教、性别、身体残疾、身患传染病、出身农村而歧视劳动者的行为均属就业歧视,劳动者“可根据法律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公平就业的权利”。该法实施以来,就业歧视现象曾一度得到有效缓解,不合理条款也销声匿迹或由明转暗。如今,这些歧视条款又“重出江湖”,且公开出现在企业招聘条款中,原因何在?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不仅给经济以极大冲击,且给近年人数激增的求职者带来新一轮压力。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和高等院校扩招带来的大量劳动力资源使就业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在近百人甚至上千人竞争一个岗位的情况下,就业歧视似乎又有了新的“生机”,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激烈的就业竞争为部分企业“超高标准”招聘提供了新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