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她再去法治科,这次,对方拿出一份文件,说她那个是电动自行车,属于自行车,不是机动车,无需办理牌照,但同时又拿出一个深圳市收电动自行车的临时文件,文件有效期是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遥大运会特殊时期,文件早就过期了。
过了几天,她又去法治科,这次,对方一会儿说执法依据是《道路安全法规》,却又不知道自己依据的是哪条法规,只好改口说依据的是《道路交通法》,并说她的车其实并不是电动自行车,而是机动车,但这就又绕到前面己经叫停的那个文件上去了。
第414章 鸟枪换炮(2)
到最后,对方实在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了,就让她有本事去告,并说还没等她去告,说不定就被搞死了。
她无奈之下,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对方出示事件处理回搪,他们却说,法治科不负责出回执,就把责任推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