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的供应者主要有:产金商、出售或出借黄金的央行,打算出售黄金的私人或集团。
黄金的需求者主要有:黄金的加工商,购入或回收黄金的央行,进行保值或投资的购买者。市场上还有大量既买入又卖出的参与者,例如,从事投机交易的基金、各种法人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保持市场活跃的做市商,即从事黄金业务的商业银行;从事黄金交易的交易商以及仅从事代理活动的经纪商等。
当然,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例如,黄金价格下跌时生产商提前出售黄金,做对冲,而在黄金价格上涨时他们又会买入黄金将对冲抵消掉。
中央银行往往并非是对持有的黄金进行买卖,而是在市场上出借,借以获取利息收入,这样实际上就增加了黄金市场上的供应;当借贷黄金的人减少时,他们又会把多余的黄金收回,从而减少了黄金市场上的供应。
下面介绍黄金市场中供求双方的特点:(1)做市商。例如,目前伦敦黄金市场上有9个做市商,做市商大都是商业银行,他们在市场上不断报出买价和卖价,保持市场活跃。由于他们与世界上各大金矿和黄金商有着广泛的联系,同时其下属的各个分支机构又直接与许多商店和顾客相联系,所以能够得到大量的业务。它们本身在黄金交易中并不另外收取手续费,只是获取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