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选举,就不可避免地要跟底层社会打交道。中国自辛亥革命实现政体变革之后,北洋时期搞过两次国会选举,民元国会和安福国会,某些地方军阀,也推行过联省自治,搞过地方议会的选举。国民党则搞过行宪国大选举,而中共也推行过农村的基层选举(不是指现在的村民自治)。这些选举,无论动员力度大小,百姓参与程度高低,基本上都是为了完成上层政治某项任务的工具,老百姓不仅难以借此实现民主政治的启蒙,甚至可能效果恰恰相反。
所谓集体本位,意思就是一个群体中一般成员的意见,是通过这个群体的精英来表达的,而伦理本位则表示,所谓的精英只能是群体伦理关系中的高位者。因此,在民元国会选举中,虽然中国人还没有学会买票贿选,但一人一票的选举,基本上是不存在的,每个选区的投票,差不多都是体现本区域精英的意志,所谓选举,不过是工作人员抱着票匦四乡走一圈,然后按照选民册代填选票而已。候选人不知道用政见讨好选民,主导选举的地方精英,也不知道是不是应该选出合乎地方需要的候选人,因为即使是地方精英,也懂得选举与自己社区日后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推出他们认为合适的人而已。民元国会选举,国民党之所以大胜,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地方精英看来,国会是革命之后的新鲜事,而新鲜事就得跟革命沾边的人来办,因此,跟革命有关的国民党就占了便宜。显然,这并不意味着国民党有深厚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