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为劳动者的工资支撑起一把有效的保护伞,除了政府要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出台并落实相应政策外,工会组织及劳动者个人也应增强维权意识,有所行动。只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专栏3-4 保障农民工收入,工会在行动
2014年岁末年初,又是全国各地农民工欠薪案件数量的“高发期”。不少辛苦劳作了一年的农民工,却面临工钱被拖欠的困境。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保证农民工尽早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级工会组织正在积极行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级总工会普遍建立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市级总工会从工会经费中拿出一定比例专项资金作为应急周转金,主要用于应急解决欠薪逃匿、突发性恶性欠薪案件。应急周转金用于垫付农民工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待拖欠工资案件结案后,优先从追回的工资欠薪中扣回。
浙江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等7个部门,组建11个督察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做到欠薪案件快速处置,实现欠薪突发和群体性事件60分钟现场应急响应,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1天内回复,群体欠薪问题7天内解决。要以专项检查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浙江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依法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案件。